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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工作难题“四招”破解

发布时间:2016-12-29 10:57:53


    双鸭山市宝山区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协会对近来人民陪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汇总和梳理,就如何破解人民陪审工作难题提出了四项工作措施。

    确立“事随案走”原则,解决人民陪审员通知难题。针对实践中存在的“主审法官开庭前不及时通知陪审员阅卷或具体开庭日期、开庭当天随意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以及在庭审结束后不通知陪审员参加案件合议、以签字代替合议”等问题,让区法院确立了人民陪审工作的“事随案走”原则,即案件卷宗在法官、送达组法官助理、书记员谁的手中,谁负责联系、通知人民陪审员。否则,因怠于履行通知职责导致陪审员不能正常阅卷、参加庭审和合议的,由主审法官和主管庭科室长共同承担陪审员交通费损失,并由政工科收集和记录陪审员的相关反馈,倒查责任主体,给予相应惩戒。

    把好考核关口,切实发挥人民陪审员参审职能。目前,存在陪审员因没有参加合议无法提交对主审法官“背靠背”考核表、对主审法官考核打分敷衍了事,以及主审法官对陪审员“背靠背”考核表不及时返回协会,不认真填写等问题,严重影响陪审员参审职能发挥。为此,让区法院严把考核关,作为案件结案归档的必要手续,同时,也作为给人民陪审员发放参审费用的依据。以此来督促双方积极履行考核互评职责,从而真正使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职能落到实处。

    科技加管理,督促人民陪审员履行庭审合议职责。他们采取科技加管理模式,督促陪审员积极履行庭审发问、庭后合议职责。充分运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在协会办公室建立监控终端平台,通过不定时抽查,实时掌握陪审员出庭与否、司法礼仪、庭审合议表现等情况,结合收到的其它反馈信息,由协会定期汇总,然后,协会和政工科采取电话、走访、谈话等方式,分别对违反管理规定的陪审员和主审法官情形给予相应处理,督促双方正确履职用权。

    注重监督奖惩,促进形成人民陪审员工作长效机制。一是突出“奖”。政工科将人民陪审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年度各审判业务庭及法官评先选优的重要参考指标。对定期考核落实到位的审判业务庭,通过发布院长嘉奖令、在一楼电子大屏幕发布表彰通报等方式予以褒奖。每年都召开全院总结表彰大会,表彰优秀法官和优秀人民陪审员,以此达到鼓励先进、激励后进的目的。二是落实“惩”。对主审法官和人民陪审违反陪审工作制度规定的,如接到陪审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开庭前不及时认真阅卷的、庭审中不发问的,庭审中形象不端的以及对主审法官的考核敷衍了事全打100分等情形,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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