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活动中,我院按最高院依法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的工作要求、依法对有能力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用足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图为执行人员到拘留所提审被拘留人员、讲明不履行还款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促使其按期履行义务。
今年3月初,宝山区人民法院召开“百日攻坚化执行”动员会,确定了专项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至此,一场执行攻坚战正式拉开序幕。
为落实最高院提出的“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为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及时高效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社会形成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良好风气和诚信氛围,宝山区人民法院党组决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百日攻坚化执行”的专项活动。
此次会战主攻对象是2016、2017受理涉民生案件、涉金融机构债权案件,当事人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案件,被执行人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等案件。旨在全力执结一批执行难案,突出打击“老赖”嚣张气焰,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促进诚信体系建设和经济发展,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截止到6月23日,专项活动共实施诉前诉中财产保全6件,在新闻媒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23人,利用执行指挥网络系统查控、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存款32次,限制“老赖”出行、高消费及出入境人数15人次,司法拘留1人次,达到了专项活动预期效果,有力地震慑了逃避和拒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