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人民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公告(2018年 第一批)
发布时间:2018-05-23 09:05:51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等44家中央单位签署《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本院决定将下列未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现督促被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及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限制出境、征信系统记录等强制措施,对拒不履行或抗拒执行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守信者荣、失信者耻。宝山区人民法院2018年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今日已经发布。我们期待更多失信被执行人能重拾信用、重视信用,一并共建诚信、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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