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院党组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7月19日,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预评估检查组由执行局副局长朱世涛带队,一行六人到宝山法院开展预评估检查工作。宝山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胡斌及执行局全体干警积极配合评估检查组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预评估检查组按照调整后的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围绕“四个基本”“三个90%、一个80%、一个100%”的总体目标,对规范执行、阳光执行、执行保障及执行质效4个一级指标、31个二级指标和69个三级指标进行全面预评估,重点对终本案件卷宗进行检查,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核查方式,对宝山法院2016年全年及2018年上半年结案的执行卷宗,以省高院预评估工作标准和《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实施规程(2018试行)》为参照,就结案方式是否正确、卷宗装订是否合格、节点录入是否及时、准确、惩戒措施是否及时到位、信访案件是否全部化解等方面情况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即查即改,不能即时整改的限期整改。
宝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汪涛表示,认真对待市中级法院对宝山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督查评估工作,并以此次预评估为契机,结合“雷霆行动”攻坚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补齐短板,为顺利通过即将到来的最高法院执行专项巡视及“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检查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