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行动-院长在执行】宝山法院院长深入执行一线 办理执行案件
发布时间:2018-07-23 09:14:19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宝山法院严格执行《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院领导包片督导、直接办案 全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实施意见》,院长汪涛深入执行一线,带头办理执行案件。
2017年11月3日,我院受理原告刘某诉被告崔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案经我院调解,双方当事人于2017年11月30日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崔某于2017年12月31日偿还原告刘某1万元,2018年1月31日前偿还余款34万元。协议到期后,被告崔某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调解协议,原告于2018年7月2日到我院申请执行。
执行案件受理后,院长汪涛对案件审理时的调解情况,及申请人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核查,并到被执行人崔某经营的制品厂与其约谈,明确指出,民事调解书已经生效,被执行人崔某应按调解书约定时间主动履行调解协议,并告知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经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最终,达成以物抵债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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