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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五升一降”

发布时间:2013-02-19 11:23:14


    宝山区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执行工作近年来实现“五升一降”,即收案数、结案数、结案标的额、执行率和人均结案数上升,涉执行信访量下降。

    我院以创建推进“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和“涉民生执行活动”为抓书,于前两年就形成了执行权集约行使机制,在实现财产调查,执行实施,执行审查,财产变现四权分离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强化执行指挥的各项功能,优化执行资源配置,并提出“科学执行、智慧执行”的工作理念。为督促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我院将执行期限划分为三个月、六个月和八个月预警期,由主管院长和局长负责,每月定期对法官催办警示,经过预警催办,办案期限平均缩短20天左右,执行收结案步入良性循环,人均结案数有所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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