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行动不便 法官“上门”开庭
作者:王欣阳 发布时间:2020-08-20 10:51:30
8月19日,因被告人肢体壹级残疾,行动不便,宝山区人民法院七星法庭在被告家中设立“审判庭”,“上门”审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
经过宣读起诉书、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等法定环节,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原、被告对该案的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态度强硬。审判员积极帮助原、被告双方化解矛盾,避免双方当事人的矛盾进一步激化,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由被告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合计2,962.74元,且双方当事人当场握手言和,同时对法官到家中审案深表感谢。
宝山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今后,宝山法院将不断加大司法便民利民工作力度,让司法更加贴近群众,最大限度地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用实际行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司法为民“零距离”。
责任编辑:卜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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