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15 14:16:48
为高效高质量完成最高法院“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制度,特发此公示:
(2023)黑0506执149号案件申请人赵某,申请执行标的22000元,立案后被执行人主动将案款汇入本院一案一账户。因该案的申请人赵某是本院另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执行工作效率,我局将于七日后通过执行系统向案外人董某发放案款22000元。
本公示期限为7日,从公示之日起至2023年1月22日止。监督电话:19845788655
宝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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