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双鸭山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生效判决确认,徐某应向张某返还购房款10665元。判决生效后,徐某未主动履行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徐某名下的银行存款、网络资金(微信、支付宝等)、车辆、证券等财产进行了全面查询,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足额财产。线下调查发现,徐某与张某买卖的涉案房产,成为本案关键的财产线索。面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财产线索单一的困境,执行法官没有就案办案、机械处理,直接启动拍卖程序虽能结案,但程序周期长、成本高,并非最优解。为尽可能寻找被执行人、督促其主动履行,执行法官并未立即启动评估拍卖,而是远赴千里之外的江苏省宿迁市,前往被执行人户籍地及可能居住地进行实地调查。在宿迁当地,执行法官找到了徐某的母亲。其母表示,徐某已失联多时,长期未归家,家庭亦无力代为偿还债务。在穷尽直接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的可能性后,为及时兑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局果断调整策略,迅速启动对涉案房产的处置程序。
执行局依法对该房产进行了查封,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先后完成了房屋腾空、委托专业机构评估、发布拍卖公告等环节。最终,该房产在司法拍卖平台以合理价格顺利拍出。在优先扣除执行费用后,剩余拍卖款足额覆盖了本案的执行标的额及迟延履行利息。申请执行人张某全额收到了本案案款,本案得以圆满执行完毕。
三、典型意义
本案虽标的额不大,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执行过程中,宝山区法院执行局干警展现了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的执行能力。穷尽执行措施,精准发力,在线上查控无果后,不畏路途遥远,开展线下实地调查,充分体现了执行工作的强制性与规范性。善用执行策略,保障权益,在直接查找被执行人未果后,迅速、果断启动对房产的处置程序,确保了债权的高效实现。规范财产处置,公开透明,整个评估、拍卖过程严格依法进行,公开透明,确保了财产处置的公正与高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该案的成功执结,是宝山区法院执行局深化“切实解决执行难”、全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的一个缩影,彰显了人民法院维护司法权威、保障民生权益的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