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人:(自然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住所、身份证号码;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以及单位工商登记核准号、企业性质、经营范围、方式、开户银行、帐号;被诉行政机关应写明全称、住所地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若没有工作单位,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所;若有工作单位,应写明其姓名和工作单位;若是律师,应写明其姓名和所属的律师事务所。如没有委托代理人则不写此项。)
答辩人就起诉状,提出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对起诉状中的下列内容不持异议: ......
二、答辩人对起诉状中的下列内容持有异议:
(一)关于案情部分的异议: ......
(二)关于诉讼请求之一的异议:
1、对请求理由的异议: ......
2、对提供的证据的异议: ......
3、对请求依据的异议: ......
(三)关于诉讼请求之二的异议: ......
(四)关于诉讼请求之三的异议: ......
答辩人的其他答辩意见:(非直接针对起诉状的答辩部分)
此致
人民法院
答辩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本答辩状供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民事起诉(上诉)以及被诉行政机关对行政起诉(上诉)提出答辩用。